抄經,是佛教的一種修行方式,但是抄經究竟是為了甚麼,以及抄寫之經本該作何處置,恐怕就不是每位行者都曾深究尋思了。
《四十二章經》:「得睹佛經難。」這是為何呢?《大智度論.總說如是我聞釋論第三》:「大迦葉告諸會者:『……佛般涅槃已,諸弟子知法、持法、誦法者,皆亦隨佛滅度……佛大慈悲愍傷眾生,我曹應當承用佛教,須待結集經藏竟,隨意滅度。』」因為在佛世時代佛經尚未結集,因此在當時要讀佛經是相當困難的(至於與佛無緣的人當然就更不用說了)。佛滅後佛弟子雖然數次結集經典,但一開始並未有印刷術,所以必須仰賴手抄,為了使經典流通進而弘揚佛法,抄寫經典便變得相當重要。
如《金光明最勝王經.付囑品》所言:「世尊見諸菩薩人天大眾各各發心,於此經典流通擁護,勸進菩薩廣利眾生,讚言:『善哉!善哉!汝等能於如是微妙經王虔誠流布,乃至於我般涅槃後不令散滅,即是無上菩提正因,所獲功德於恒沙劫說不能盡。若有苾芻、苾芻尼、鄔波索迦、鄔波斯迦,及餘善男子、善女人等,供養恭敬、書寫流通、為人解說,所獲功德亦復如是,是故汝等應勤修習。』」經中已明言「書寫流通」,這便是要佛弟子藉由書寫並進而流通經典。
又如《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五百四十一》:「若善男子、善女人等,於深般若波羅蜜多,以清淨心恭敬信受,為求無上正等菩提,至心聽聞、受持、讀誦、精勤修學、如理思惟,廣為有情宣說、開示,以增上慧審諦觀察。欲令正法久住世故,欲令佛眼無斷壞故,欲令正法不隱沒故,攝受菩薩令增長故,欲令世間清淨法眼無缺減故,書寫如是甚深般若波羅蜜多,眾寶嚴飾,復持種種上妙華鬘乃至燈明供養恭敬、尊重讚歎,我說獲得現在未來無量無邊功德勝利。」由此可知書寫絕不只是單純的為書寫而書寫,而是為佛教、為眾生而書寫。所以,假若不明所以的盲目抄經,雖未必毫無功德利益,卻恐怕是失卻了抄經本意,意義也就有限了。
綜觀廿一世紀的今日,印刷術已相當發達普及,流通經典的管道亦早已不再侷限於紙本,在大部分的情況下並不以抄經作為流通的主要方式,這是因為缺乏效率且字跡未必優於印刷之故。然而一來是因為大部分的善士大德可能未嘗探究抄寫經典的原意,又因大乘經典多少提及書寫功德,在只知其一而不知其二但本性卻又極為善良、深信佛語的情況下,便照著作了。二來則是基於信徒有書寫佛經的「需求」,因此聰明的商家便「嗅」到了商機,開始投入「供給」事業——印製所謂的「手抄經」——也就是生產了一種一邊是經文而另一邊是格子的簿子,好讓抄經者方便對著經文謄寫至格子中,或是將經文用淺墨印刷,讓抄經者直接描寫經文。在商人的推波助瀾下,抄經已逐漸變質,漸漸的少了一些為流通、為眾生的根本目的,反而多了一味商業氣息。
雖然或有可能於抄經之過程中達到靜心的效用,甚至是禪定境界,但以讀經取代抄經也同樣可以靜心乃至一心不亂,甚而禪定、開悟,而且這是有先例可循的。儘管在抄經的過程裏確實又重新閱過一遍經文,但是抄寫的速度通常很難跟上閱讀的速度,而且人的記憶力也有限,所以就此角度而言,讀誦應該還是比較有效率且務實的作法,何況讀誦時眼睛覽一遍,耳朵也聽一遍,更能加深記憶力。又,以「描紅」方式抄寫經文其實很是不敬,畢竟這種方式是在已經印好的經文上再描寫一遍,這麼作反而是將原先印好的經文弄髒變醜,實在不可取。抄寫經典雖然也有閱讀與記憶的歷程,但若是未嘗思維、學習並實踐,恐怕也是無法體悟如來真實意的,所以千萬不要本末倒置。是故抄經其實並不見得非得用紙筆抄寫不可,重點還是要用「心」抄寫,將經中的字字句句都「抄」進心中,並時時刻刻身體力行,如此依教奉行才會有真正受用。而經典的流布,就不妨交由科技輔助(如網路、印刷……),效果也較好。
還有,抄經也不能隨意亂抄,甚至沒有好好保存經書,以及自己不讀卻又不願流通等等,都是嚴重的罪過。《慈悲水懺法.卷下》:「又復無始以來至于今日……或首軸脫落部帙失次,或挽脫漏誤紙墨破裂,自不修習不肯流傳……或抄前著後、抄後著前、前後著中、中著前後、綺飾文詞安置己典……如是等罪無量無邊,皆悉懺悔。」然而抄寫後的抄本,究竟有多少人拿來閱讀或是流通呢?也許有人會認為既然如此,那麼不如就將抄經轉贈送人吧!但是所謂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除非是書法家或是名人等特殊人士,否則假若連自己都不想留下親手所抄寫的經書了,還會有誰想要呢?當有得選擇時,究竟會想要拿印刷精美、全新而字體端正的經書,還是手寫又半舊不新的抄本呢?這就是人性與現實。因此對大部分的抄寫者而言,與其贈人,倒不如留在自家佛桌上,有機會(特別是初一、十五等等)就拿起來讀一讀,以後還可以再傳給子孫,這麼作也許更具實質意義。千萬不要把自己無力或不願處理的廢棄經像硬是塞給其他人處理,這並不是負責任的表現,更不是學佛者應有的心態。
接著探討焚經之議題,而這得從中國素來便有的敬惜字紙之傳統說起。在過去,凡載有文字的紙張,古人一向都是恭敬以對,若要丟棄銷毀,也必定集中於惜字亭(即專用之焚化爐)焚毀,甚至連字灰(字紙灰燼)都得妥善處理,馬虎不得。佛教傳入中國後,為了適應中華文化也就適度的調整出了一些權宜方便,例如將破敗而無法修復的經像與以焚化處理便是其一。
舉一位近代高僧開示為例,《印光大師文鈔三編.復如岑師代友人問書》:「像之可以供可以存者,供之或存之。其不能供不能存者,焚化之。毀像焚經,罪極深重,此約可供可存者說。若不可供不可存者,亦執此義,則成褻瀆。」話講得非常明白,如果經像已經殘敗不堪,那麼就必須銷毀,否則便成褻瀆。但是,如果是仍可以留存供養的經像,卻將之焚毀,其罪卻是極為深重!大師又言:「經像之不能讀不能供者,固當焚化之。然不可作平常字紙化,必須另設化器,嚴以防守,不令灰飛餘處。以其灰取而裝於極密緻之布袋中,又加以淨沙或淨石,俾入水即沉,不致漂於兩岸。有過海者,到深處投之海中,或大江深處則可,小溝小河斷不可投,如是行者,是為如法。若不加沙石,決定漂至兩傍,仍成褻瀆,其罪非小,而穢石穢磚,切不可用。」字紙的焚化已經非常謹慎了,而銷毀殘破經像之細節又更甚於一般字紙,由此可知即便已成字灰,但對於經像的恭敬卻一點都不能少。但是,這畢竟是為那個年代的信士所作的方便說。以今日來看,人們早已遺忘了敬惜字紙的傳統,不若昔時風氣,因此在當代雖然可以提倡焚毀以順民風,卻顯然已不大適合現今這個時代。再者,現代之印刷幾乎可說是極為氾濫,以往印書並不普及,再印也印不了太多冊,但今日眾生多有福報,隨便就是數千上萬本的大量印刷,然所有製造出來的經像終究也有毀壞之時。試問:若照往昔均與焚化,將造成環境多大的破壞以及資源上的浪費?福報往往就是在種種的無明與偏執下一點一滴的消逝而不自知。
那為何鮮少有古德提倡回收再利用呢?其實古代並不是沒有紙類的再生技術,但因為技術並不成熟,所以有時並未完全絞碎舊紙,這便造成了再生紙(古稱還魂紙)難免留有原先的字跡,因此再生紙往往仍被視為字紙。也因為技術並不成熟,因而使得再生紙的品質普遍欠佳,是故只好淪作日常生活使用,例如當包裝紙或是廁紙等等。然而傳統上是無法接受將字紙當廁紙使用的,偏偏當時的再生紙很容易殘留舊紙字跡,而且又有相當機會是拿來當作廁紙,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古代的祖師大德自然不可能倡導回收再造。可是現今這個時代已經不同了,回收再生的技術已不可同日而語,當今的再生紙並不會殘留舊紙字跡,就如〈字紙精魂〉所言:「儘管也許尚有極少的炭墨殘留,但也已經不再是文字了(已全無文字之形),因而認定為非字紙並沒有錯。」這是因為在作紙類再製時便已經將原始文件徹底銷毀了。再者,儘管印光大師在當代的時空背景下而以此方便(此法並不見於相關佛典記載可作為根據)教導了如此繁瑣的處置方式(因為與佛經有牴觸之虞所以實際上只是開緣),但這並不表示印光大師就贊成焚經。
《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復宋德中居士問焚經功過書》:「佛經重在受持,未聞令其焚化。即謂焚之有益孤魂及所薦亡人,尚屬功過不相掩,況無益乎!」大師又言:「諸大乘經,皆悉稱讚書寫、受持、讀誦之功德,未聞稱讚焚化之有功德也。使真有功德,此風猶不可長……無知之富人,必至造焚經之業於無窮也。此事不慧完全不贊成,雖聞人言有大感應,亦不出一語以讚揚,恐其流弊無窮也。」印光大師說的非常清楚,焚化佛經之事實在流弊無窮,不僅完全沒有功德,對於死去之人也完全沒有幫助。印光大師就是在破斥坊間口耳相傳的「抄經後焚化給祖先、神明、佛菩薩……可以獲得如何的利益」等等之道聽塗說。更何況破舊經像能保完全不長蟲?假若在焚化的過程中波及蟲子,便勢必與眾生結下惡緣,甚至會在無意間造下殺生重罪。因此在抄經前,還是先想清楚究竟抄經所為何事,切忌為燒經而抄經,否則在人云亦云之下,也就難免於有意無意間造罪而不自知。
儘管印光大師明示了破敗經像的處理方式,但在更早之前,也有祖師持不同意見。且看經典原文——《地藏菩薩本願經.校量布施功德緣品》:「若未來世中有善男子、善女人,遇佛塔寺、大乘經典,新者,布施供養、瞻禮讚歎、恭敬合掌;若遇故者或毀壞者,修補營理,或獨發心,或勸多人同共發心。如是等輩,三十生中,常為諸小國王。」而祖師如此註解(該《注》已入藏)——《科注.卷之五》:「大乘經典……若遇毀損破壞者,即當修治補完、經營料理……若不能修治,不可燒化。」雖然經典與註解都沒有提及無法修補的處理方式,但祖師卻還是特意強調「就算不能修補也絕對不可以燒掉」,之所以會這麼說其實是有根據的——
《較量壽命經》:「若提婆達多及於一切愚迷之人,於如來處而發惡心破壞塔寺、焚燒經像、出佛身血、殺阿羅漢、驅役苾芻苾芻尼等,命終必墮阿鼻大地獄中受苦無窮。」對於世尊如是叮嚀教誨,又豈能置若罔聞呢?雖然經中講的是基於惡心而焚燒經像的情況下必墮阿鼻大地獄受苦無窮,但假若未發惡心,難道就可以焚燒經像嗎?
《大薩遮尼乾子所說經.卷四》云:「有五種罪,名為根本。何等為五?一者:破壞塔寺、焚燒經像,或取佛物、法物、僧物;若教人作、見作助喜,是名第一根本重罪。」再云:「當知若犯如是根本重罪而不自悔,決定燒滅一切善根,趣大地獄,受無間苦。」由此可知無論是否為惡心使然,只要是焚燒佛經、佛像,或教人焚燒佛經、佛像,抑或是讚歎他人焚燒佛經、佛像,凡是有犯又不悔改者,便是無間地獄之根本重罪呀!
又,《目連問戒律中五百輕重事經.卷上》:「問:『戒律不用、流落,可燒不?』答:『不得。不知有罪,燒,捨墮;若知燒有罪,故燒,犯決斷,與方便破僧同,亦如燒父母。』」經中便已明言,任憑是否知道有罪,只要焚燒就必然造罪,差別只在於不知者輕罪而明知故犯者重罪而已。畢竟所謂「不知者無罪」,其實在絕大部分的情況下只是一種安慰與一廂情願罷了,不論在佛法還是世俗法律,基本上都不是如此。甚至無知本身在佛教上便是一種無明障蔽所使然,是必須要懺悔的。
再來看隨意焚經的報應實錄——《觀世音菩薩本跡感應頌.卷第三》:「惜字編:普門寺僧,師徒九人。徒等應赴燄口,輒焚《心經》,紙灰遍野。一小僧心非之,未言。夕夢陰府攝去,七僧俱跪,聞呵曰:『汝妄燒經文,當墮畜道。』謂小僧曰:『姑饒汝,歸告世人:念經可,焚則不可。』寤後數日,四僧牆壓死,二死於水,一死於魘。」由印光大師曾為此書作序可知這並不是信口胡說之言,而當中「妄燒經文當墮畜道」以及「念經可焚則不可」之警惕實在要鑑誡在心。畢竟就像《金剛般若波羅蜜經》所云:「若是經典所在之處,則為有佛,若尊重似佛。」《註解》:「經典所在即佛之所在,持說之人即佛弟子,可不崇敬乎哉?」又怎麼會有將之焚燒的念頭呢?
若是過去曾焚燒經書又該如何彌補過失呢?《慈悲水懺法.卷下》:「自從無始以來至于今日,常以無明覆心、煩惱障意,見佛形像不能盡心恭敬;輕蔑眾僧、殘害善友、破塔毀寺、焚燒經像、出佛身血……如是等罪,今日至誠皆悉懺悔。」當知攝心抄經,或有功德;流通經典,或有福德。但若是焚化佛經(含印刷之佛經、手抄之佛經、雕刻之佛經……),卻會造就極嚴重之罪業,豈不悲乎?若已犯過,應依《水懺》懺法至心懺悔,並誓不復更作,切勿惡心故犯。懺悔即清淨,如果明知故犯、一犯再犯,那麼地獄業果也就不遠了,慎之!
隨著科技的日新月異以及時代的變遷,殘破的經像已經不見得適用於印光大師所提出的方式處理,因為必然會造成資源浪費與環境破壞,實屬不宜。當然,如果還是堅持著印光大師的方式,那麼便請務必要把所有的環節都作到,否則仍舊是褻瀆。還有,此法只限於破舊而不可修補的經像,若是尚可修復(甚至是全新的經像)卻仍將之焚化,則必成重罪。畢竟即便是自己手抄,依然還是佛經,所以在處理上仍舊絲毫不得馬虎。而現今之手抄經卻幾已變相成了商品化的印製,可說是失去了抄寫經書之本意(至少在流通上),若又貪圖功德(即便只是有功德想而已)就會致使幾乎沒有功德,如再焚化,那反而造了毀法的地獄業,實在得不償失。
其實以當今的環境(資源回收已相當普遍且環保意識抬頭)以及佛法教義而言,因為焚化對於凡夫來說很顯然是一種極不適合,甚至可說是絕對不可以的作法,因此手抄經即便不再轉贈流布,不再如法供養,甚至抄畢後便不再閱讀,最後不得不丟棄,亦不應在「可作資源回收」之前提下焚化(因為焚化是迫不得已的最終手段),否則造罪業果不堪想像。至於破舊或無法留存供養的經書,還是應該先以適當的紙張將之妥善包裝後(以確保不會直接和一般的紙類回收品混在一起以為尊敬),再退而求其次的以恭敬心將之交由紙類回收,這才是較為理想的處理方式。有在作紙類回收的單位很多,例如同樣是佛教團體的慈濟功德會,或是政府的環保車、回收桶等等皆可。畢竟紙類回收並非集體焚燒,而是重新再製紙漿造再生紙,所以不會因此而造就焚經之地獄罪,這是沒有問題的。最後在作環保回收時也不妨發好願並與眾生結好緣——將抄經功德回向十方法界一切眾生,把即將丟棄的抄本作紙類回收,未來製成紙漿再造再生紙後,便回歸與眾生再次使用,豈不一舉數得!